无讼作者
朱楚欣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盈科深圳家族传承法律事务部副主任
广东省涉外律师先锋人才,深圳市涉外律师新锐人才,深圳律协遗产管理人律师库入库律师。从业近十年以来,深入研究婚姻继承家事诉讼与法律顾问服务业务。近年来,就高净值人士私人信托、遗嘱信托、意定监护、家族企业的家族信托设立以及移民税务筹划等领域进行拓展,曾参与承办多宗重大疑难婚姻家事诉讼案件及私人财富传承专项服务。
无讼作者
吴嘉颖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
深圳大学2021级法学专业本科生,参与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建瓴律师团队“内地与香港民商事/婚姻家庭民事案件互相认可和执行”项目研究。
(二)审查
(三)救济
时间 | 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 |
对象 | 上一级人民法院(省高院) |
方式 | 申请复议(最终仍未支持申请的,可以就同一争议向人民法院另行起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