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
新闻资讯
新闻资讯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公司新闻

诉讼过程中的一般授权代理和特别授权代理有什么区别

95%的人在遇到纠纷需要进行诉讼时,都会选择委托他人,可以是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或者亲属等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别人打官司的人虽然对授权委托书不陌生,但却很少有人清楚自己的诉讼代理人拥有哪些权限。

什么是代理?

首先了解下法律术语——代理。代理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又称本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与第三人 (又称相对人)实施民事行为,其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的民事法律制度。代理根据代理权产生的原因可分为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

委托代理:委托代理是指基于被代理人的委托授权而发生代理权的代理,由于它是依据本人意思而产生代理权的代理,本人意思表示是发生委托代理的前提条件,因此又称为意定代理。委托授权行为是被代理人以委托的意思表示将代理权授予代理人的行为。

法定代理:法定代理,是依照法律的规定发生代理权的代理。这种法律规定,即法定授权行为,是国家立法机关基于保护公民和维护交易秩序的特别需要,而作出的关于具有特定身份的民事主体有权代理他人为民事法律行为的规定。常适用于被代理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情况。

指定代理:依据人民法院或者有关单位的指定行为而发生的代理,称为指定代理。这里所谓的“有关单位”,是指依法对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负有保护义务的组织。人民法院可以依法为那些因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处理自己事务,又不能通过法定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处理其事务的公民指定代理人。

什么是代理权限?

代理权限即代理权的范围。即代理人可以在何种程度上代表被代理人进行民事活动,或者说代理人在实施代理行为时有多大的独立性。通常,代理权限有一般代理和特别授权代理两种。

一般授权代理:是根据委托人授权,只能代理当事人行使其一般民事诉讼权利的代理,包括:①代为起诉、应诉;②代理申请诉讼保全或证据保全;③申请回避,向法庭提供证据,鉴定人和勘验人,要求重新鉴定调查或勘验请求调解,发表代理意见;;④申请执行;⑤双方商定的其他可以代理的事项。

特别授权代理:是根据委托人授权,在代理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的同时,又可处理委托人的民事实体权利的代理。包括:①代为承认部分或全部诉讼请求;②代为放弃、变更或增加诉讼请求;③代为和解; ④代为反诉;⑤代为提出或申请撤回上诉。

简单来说,一般授权代理就是代理委托人的程序性诉讼行为,不能处分其实体权力。而特别代理可以代为行使委托人的和解、放弃、变更或增加诉讼请求等实体权力。特别授权代理需要在委托协议书上约定好可以行使的权力。

需要注意的是,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都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这是民事诉讼中的特别规定,指明了离婚案件当事人必须出庭。这也就代表即使当事人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庭参加诉讼,并且委托了代理人参加诉讼,也不能由代理人对有关实体权利处分表态,不能由代理人代其表示离婚与否。必须由当事人自己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所以离婚案件不允许进行特别授权代理,只能接受一般授权代理。

×
添加微信好友,了解更多产品

点击复制微信号

微信号:wx888

复制成功
微信号:wx888
添加微信好友,了解更多产品
去微信添加好友吧

电话

12588888888
12588888888

微信

二维码扫一扫添加微信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