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中,可能会存在一方隐匿银行存款,或者是提前转移存款,但是如果没有证据,法院也无法处理。在诉讼过程中,如果提供不了明确的财产线索,法院也不会查询。因为银行确实太多,法院也无从查询。这里要注意诉讼阶段与执行阶段法官的查询权限是不一样的。
如何利用律师调查令查询另一方银行存款,具体如下:
第一步,申请调查令到中国人民银行调取银行账户信息。中国人民银行只提供账号与开户行,具体的交易流水、账户余额只能到各个银行查询。
这里有两个细节需要注意:
一是调查令可以只授权一名律师调取,如果调查令中写了两名律师,那到现场必须两名律师同时到场才能调取。
二是如果你申请调查的主体是中国人民银行市分行,那只能查询所在市所有的账户信息;如果是省分行,那可以调取省内所有账户信息;如果能开到总行,那可以调全国范围内的账户信息。
第二步,根据调取的银行账户信息再申请法院调查令,到各个银行调取银行流水和账户余额,根据流水来判断对方有无转移存款,通过流水交易往来还可以判断出资金的具体流向,有没有证券账户,有没有购买理财,有没有商业保险,有没有网络资金等等。
所以,取证不仅要掌握技巧和方法,这样才能少走弯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