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走着走着就散了,夫妻有时候也是这样,因为各种各种的原因不得不走上离婚的道路,但是对于离婚尤其是诉讼离婚存在很多误区,下面小编就带大家看看误区的正解到底是啥?法律终究对于这些问题是如何规定的呢?
很多夫妻早已没有当初的爱,剩下的也就是财产与孩子抚养权的问题,往往夫妻双方都闭口不说,认为如果提出离婚的话,对方会以多分得财产或是用孩子的抚养权来要挟自己,这样离婚就不会很顺利。
其实这种想法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法院在离婚诉讼中在双方均无过错的情形下,按照照顾女方和子女的原则,结合双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对夫妻共同财产和孩子抚养权进行分割与判决。
法院判决夫妻双方离婚的标准是夫妻双方确已感情破裂,而“夫妻双方分居满两年”,只是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之一,到底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还要结合夫妻感情基础、夫妻双方有无和好之可能等因素判断夫妻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同上述情形几乎一致,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双方感情破裂,已无和好之可能。一方有了婚外情,并不能证明夫妻双方的感情就依然破裂,再无和好之可能。法院一般会结合夫妻的感情基础、夫妻当下的现状、有无和好的可能性等因素来综合判断,到底是否判决离婚。
许多离婚的女方当事人,认为自己为男方付出了很多,在离婚时男方应该给自己青春损失费,这也是毫无依据的,我国《婚姻法》只对离婚损害赔偿有所规定,对于一方存在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很多当事人认为,如果一方就是不同意离婚,就很难离婚。在我国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是诉讼离婚。法院在结合夫妻双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材料的基础上,如果认定夫妻双方的感情确已破裂,已经没有和好的可能了,法院一般会作出离婚的判决。
对于在离婚之后发现对方隐藏、转了夫妻共同财产的,按照我国《婚姻法解释(一)》的规定,自发现之次日起两年内可以请求法院就尚未分割的财产进行再次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