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婚姻给人们带来的不一定是幸福,还可能是伤害,比如另一半在婚姻中有重婚、家暴等行为。在离婚的时候受害者就打算跟对方提出损害赔偿,要求对方弥补自己的损失。那么,申请离婚损害赔偿有时间限制吗?
网友咨询:
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是否有诉讼时效的限制
律师解答:
1.损害赔偿请求权本质上属于债权请求权范畴,因此,应当受诉讼时效制度的规范。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以无过错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
2.但基于离婚案件的特殊性,为尽量维护婚姻家庭的和谐稳定,尊重当事人对婚姻家庭的选择,同时最大限度保障无过错方的权益,对于离婚后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以离婚之日作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侵害之日起比较合适,也即3年的诉讼时效起算时间从双方离婚之日起计算。
3.若双方离婚后,才发现对方与他人同居等过错,应当鉴别该过错是否系当时导致双方离婚的原因,确定是否有权提起离婚损害赔偿。
律师补充:
离婚损害赔偿的范围有哪些:
1.物质损害赔偿。包括积极财产的减少和消极财产的增加,但不包括期待利益的损失。以产生多少损失,赔偿多少为一项基本原则。无过错方需要就对方的过错行为给其造成的损失承担举证责任。
2.精神损害赔偿。包括因过错方对无过错方人身进行伤害导致的精神损害,比如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导致的精神损害,以及纯粹因过错方的行为导致的精神创伤、精神痛苦,如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给对方造成的精神创伤。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
(2)与他人同居;
(3)实施家庭暴力;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5)有其他重大过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贾丽媛律师简介
贾丽媛律师,山东哲法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山东大学法学本科毕业。现担任十几家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涉及建筑施工、医疗美容、货物运输、金融借款等多个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