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重要条款学习之--【男方离婚诉权的限制】
一、案例
2021年1月1日,韦某和方某办理结婚登记。随后方某怀孕。怀孕期间,韦某觉得方某经常无故发脾气,造成双方经常发生争吵,于是跟方某提出离婚。但方某觉得韦某小题大做,双方之所以发生争吵是因为方某在婚后还和婚前一样整体跟狐朋狗友到处玩,方某怀孕了也不多加照顾,自己生气是希望韦某有所收敛,多关注一下家庭和怀孕的自己,不同意离婚。见此情形,韦某打算到法院起诉要求离婚。请问韦某的诉请会得到法院的支持吗?为什么?
(案例来源于自编)
二、问题提出
1、婚姻中的男女双方随时都可以提出离婚吗?
2、婚姻中的男女双方提出离婚是否有限制?限制条件是什么?
三、民法典规定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男方离婚诉权的限制】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四、律师分析意见
1、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2、民法典的该条规定也有例外,就是如果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也可以,只是一般情况下不予受理。
3、民法典之所以限定男方在以上特定情形下不能提出离婚,主要是考虑到女方在上述期间内需要他人照顾的特殊时期,从保护怀孕和生育期的妇女和儿童权益出发,对该期间内男方起诉离婚的权利作了限制,以对怀孕期间的妇女、胎儿、哺乳期间的婴儿进行特别的保护。
五、律师建议
本案中,如果没有特别的情形,韦某在方某怀孕期间不能起诉要求离婚。